《规划》提出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
全省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7200千米
雨污分流改造1200千米
新建、改建及扩建污水处理规模205万立方米/日
全省污水处理提标改造规模131万立方米/日
到2025年
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
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到2035年
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
完成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1.5万千米
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
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为统筹推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了《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
《规划》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到203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完成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1.5万千米,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污染物削减效果显著,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为实现上述目标,云南省将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提升收集能效。《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步配套建设服务片区内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加快建设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填补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新建居住社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开展老旧破损和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的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循序推进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大力实施长江干流沿线城市、县城污水管网改造更新,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解决市政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采取措施减少雨季溢流污染。
“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7200千米,其中,新增污水管网4200千米;老旧污水管网改造1800千米;雨污分流改造1200千米;九大高原湖泊区域城市及县城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1100千米,其中新增污水管网500千米;老旧污水管网改造300千米;雨污分流改造300千米,初步形成安全、系统、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收集体系。全省新建、改建及扩建污水处理规模205万立方米/日;全省污水处理提标改造规模131万立方米/日;九大高原湖泊区域城市及县城新建、改建及扩建污水处理规模73万立方米/日。
《规划》估算投资约320亿元,其中新增及改造污水收集管网投资145亿元,新增及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能力投资140亿元,新增、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投资15亿元,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投资20亿元。(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