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通报优化执法方式第五批典型案例,并对相关办案单位提出表扬。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一起执法案例入选全国生态环境优化执法方式六大典型案例,这是我省唯一入选优化执法方式的典型案例。
2021年8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接到群众反映有人在藻溪镇平水村洗砂,外排泥浆毁坏了林地的问题后,执法人员迅速赴现场调查,发现洗砂加工点周围多为林地。
为核实洗砂废水废渣是否对林地造成污染,执法人员随即用无人机对洗砂点周边环境、废水废渣排放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固定证据。经查明,该洗砂加工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三同时”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围墙底部孔洞排至厂界外的林地。
在现场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外排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值为10.49(标准6-9)、悬浮物超标14.42倍。
该洗砂加工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规定,对该加工点涉案设施进行查封,并处以47万元罚款,同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